番禺区近日公布了2016年公办小学学位安排基本原则。就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升学学位、政策性照顾借读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申请入学”等问题进行规范。其中,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读小学。具体如下:
一、解决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学位。
二、解决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入学。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在本辖区内公办小学。
三、解决住宅小区业主子女入学。
小区内配套的公办小学,在解决该小区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及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的前提下,剩余学位,优先解决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无小孩在本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就读1-5年级的业主(指购房并收楼)子女。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学位数,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房地产开发商与其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约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
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申请入学”。
公办小学在解决番禺区户籍及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适龄儿童入读的前提下,将剩余的部分学位用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申请入学”(含镇、街自主招生)。
五、解决跨区域适龄儿童入学。
在地段生(含统筹生)和“积分申请入学”注册报名后,逾期注册学生所剩余的学位,由学校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主要解决因特殊情况确需要非正常跨区域就读的适龄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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