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在还是上初一的时候就在关注随迁子女中考政策,异地中考永远是中考考生和家长关心的话题,在漫长的等待中,深圳市教育委员会正式公布了2014年到2016年随迁子女的报名的条件和范围,需要中考家长提前准备好材料。
2014-2015年,继续实行过渡期政策:本方案公布前已在深圳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规定的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可以在深圳市报名参加中考,按照深圳市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所列户籍类型,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具有深圳市初三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深圳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深圳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回户籍地就读高中。
2016年,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连续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满3年,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3年,其随迁子女符合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并在深圳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可以在深圳市报名参加中考,按照深圳市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所列户籍类型,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具有深圳市3年完整初中学籍但不符合上述其他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深圳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深圳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深圳市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回户籍地就读高中。
2017年后随迁子女在深圳市参加中考的条件,根据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和随迁子女在深圳市参加中考需求,按照供需基本平衡的原则,另行制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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