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办的深圳市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将于今年的6月至11月期间举行,本次活动旨在通过为让学生明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内涵,理解中国梦与个人梦的关系,教育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将个人理想与国家、民族命运紧密联系起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以下是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具体内容。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市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
(联系人:潘俊宇,电话:82108697)
深圳市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深教党〔2013〕27号),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让学生明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内涵,理解中国梦与个人梦的关系,教育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将个人理想与国家、民族命运紧密联系起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南方教育时报社
(三)支持单位: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至11月
四、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五、活动组织
(一)“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绘画及书法活动
1.活动对象:
“我的中国梦”征文活动:面向全市中学生,设初中组和高中组;
“我的中国梦”绘画及书法活动:面向全市小学生。
2.活动安排:
(1)筹备与启动阶段(6月上旬至中旬):制定活动方案,印发活动通知。在市教育局网站、深圳主要媒体、《南方教育时报》等报刊杂志进行新闻发布,宣布活动有关事项,刊登活动启示。
(2)活动开展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下旬):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社团活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等各种形式,进行“我的中国梦”主题宣讲,向学生讲述中国梦,畅想教育梦,分享个人梦,坚信实现梦想的辉煌时刻,组织学生进行创作。同时,学校对学生的作品进行整理汇集,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
(3)组织评审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初评(9月下旬):由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学校对参评作品进行初评,并按照一定的筛选比例将优秀作品送交区教育部门参加复评;
复评(10月上旬):由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对辖区学校推荐的作品进行复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行组织复评。征文活动(中学):按照每区不超过50篇、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每校不超过3篇的标准上交;绘画及书法活动(小学):按照每区不超过50幅(绘画、书法各25幅)、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每校不超过6幅(绘画、书法各3幅)的标准,于2013年10月18日前集中报送至南方教育时报社;
终评(10月下旬):由南方教育时报社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送的优秀征文进行终评。
(4)媒体宣传与报道
在《南方教育时报》等报刊杂志以及深圳主要媒体进行活动跟踪报道,并对获奖作品名单及优秀作品进行刊登。
(二)“我的中国梦”演讲比赛活动
1.活动对象:
面向全市中学生,设初中组和高中组。
2.活动安排:
(1)筹备与启动阶段(6月中旬):制定活动方案,印发活动通知。在市教育局网站、深圳主要媒体、《南方教育时报》等报刊杂志进行新闻发布,宣布活动有关事项,刊登活动启示。
(2)活动开展阶段(6月下旬至11月上旬):
预赛:6月下旬至9月上旬。所有参加学校对本校演讲学生代表进行指导,并在校内进行预赛选拔,推选一个节目,以视频的方式于9月10日前报送区级教育部门参加区级复赛选拔,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送至市教科院参加复赛选拔(另行通知);
复赛: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各区教育部门、市教科院分别组织进行复赛选拔,按照每区和直属学校代表各6人(初中组、高中组各3人)的标准,选拔优秀选手组成演讲团队,于2013年10月18日前报送至南方教育时报社参加市级决赛;
决赛:2013年11月上旬,地点待定。组织演讲比赛现场决赛,同时将举办深圳市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征文、绘画、书法及演讲活动颁奖仪式。
(3)媒体宣传与报道
在《南方教育时报》等报刊杂志以及深圳主要媒体进行活动跟踪报道,并对获奖作品名单及优秀作品进行刊登。
六、作品要求
(一)征文作品要求
1.征文主题鲜明,联系实际,内容真实,每篇文章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内;
2.征文须由学生本人所写,对非本人所写的,一旦发现违规作弊现象,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绘画及书法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原创,需围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并配备14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2.绘画作品要求手工绘画,画种不限,绘画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 54×38cm(4开),以8开或16开为宜;中国画作品不大于四尺斗方,请勿装裱;
3.书法作品要求:硬笔书法、毛笔书法均可,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书体中自选一种;毛笔书法作品规格统一为四尺对开宣纸(竖幅);硬笔书法作品规格建议为A3或A4纸大小,纸张种类不做特殊要求,字数要求150字以内;选送作品请勿装裱;要求使用规范汉字,不得有错别字。
(三)演讲比赛要求
1.演讲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层次清晰,能联系实际,富有鲜明的时代感和责任感;
2.活动现场要求学生有良好的精神面貌,举止着装淡雅,言辞清楚,善于表达感情;
3.演讲总时长要求控制在6-8分钟,可自备背景音乐。
(四)作品报送要求
1.参评作品要清楚写明作者的姓名、学校、年级、班级、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如有指导老师,请注明指导老师姓名;
2.所有参评作品概不退稿。主办单位享有对作品的无偿使用权与出版权;
3.不接受个人报名或提交材料,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
4.报送方式:复评后各区教育部门以区为单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收集后填报相应的报名表,所有作品送至南方教育时报社。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商报大院南方教育时报社(印务楼713)
联系人:熊老师,林老师,电话:83519049
张老师,电话83529031
同时,征文类作品电子版打包传至zgmshenzhen@126.com邮箱,文件名称请注明:“深圳市中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
七、奖项设置
(一)主题征文活动
一等奖(个人)共4名(初中组、高中组各2名);
二等奖(个人)共8名(初中组、高中组各4名);
三等奖(个人)共30名(初中组、高中组各15名);
优秀奖(个人)共100名(初中组、高中组各50名);
组织奖(团体)共20名(初中组、高中组各10名);
优秀指导老师奖共42名。
(二)绘画及书法活动
一等奖(个人)共4名(绘画、书法各2名);
二等奖(个人)共8名(绘画、书法各4名);
三等奖(个人)共30名(绘画、书法各15名);
优秀奖(个人)共100名(绘画、书法各50名);
组织奖(团体)共30名(绘画、书法各15名);
优秀指导老师奖共42名。
(三)演讲比赛活动
一等奖(团体)共2名(初中组、高中组各1名);
二等奖(团体)共4名(初中组、高中组各2名);
三等奖(团体)共6名(初中组、高中组各3名);
优秀奖(团体)共10名(初中组、高中组各5名);
优秀指导老师奖共12名。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总体方案的部署,结合本辖区、单位(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校园阵地、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有效手段,及时跟进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三)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各单位学校要处理好主题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落实措施和责任,达到双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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