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省直机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高要市、四会市,下同)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二、报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三、报考公安法医、看守所狱医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市、县两级机构职位以及省直机关在市、县两级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职位的,按招考单位所在市、县(市、区)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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